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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郑州市建筑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7/1/3 10:15:19点击次数: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郑州市建筑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6年,我市城乡建设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市建筑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建筑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6年度建筑业管理工作共设置“建筑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建筑业管理先进企业”、“建筑业管理先进工作者”和“建筑业企业先进个人”四大类、20个子项。(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一)建筑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和人员。

 

  (二)建筑业管理先进企业及其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建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检测、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企业)及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三、名额分配

 

  (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共18个)

 

  1.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4个)                

 

  2.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3个)

 

  3.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4个)

 

  4.招标监督管理先进单位(3个)

 

  5.清欠工作先进单位(4个)

 

  (二)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共48个)

 

  1.建筑业管理先进工作者(共38个)。

 

  (1)县(市)、上街区建筑业管理先进工作者(含建筑市场、招标等)(各3个)

 

  (2)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筑业管理先进工作者(含建筑市场、招标等)(各2个)

 

  (3)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装饰办)先进工作者(3个)

 

  2.清欠工作先进工作者(含县市区)(10个)

 

  (三)先进企业(95个)

 

  1.施工总承包先进企业(30个)

 

  2.专业承包先进企业(含预拌混凝土企业)(25个)

 

  3.施工劳务先进企业(10个)

 

  4.监理先进企业(10个)

 

  5.工程检测先进单位(含桩基检测)(5个)

 

  6.招标代理先进单位(10个)

 

  7.外地进郑先进企业(5个)        

 

  (四)建筑企业先进个人(245个)

 

  1.建筑业企业优秀经理(50个)

 

  2.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150个)

 

  3.优秀总监(20个)

 

  4.优秀监理工程师(10个)

 

  5.优秀造价工程师(15个)

 

  四、评选办法

 

  (一)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推荐,市建委建管处会同招投标处等有关部门依照评选条件初评,市建委研究确定。 

 

  (二)先进企业及企业先进个人由企业自我推荐,市建筑业协会具体受理,并会同市质监站、市企业办等相关部门提出初选意见,报市建委组织评定。

 

  (三)推荐为先进单位(企业)及先进工作者(个人)的,应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16131日前报送有关受理部门。其中:

 

  1.先进管理单位及工作者(不含招标、市政)由市建委建管处受理(市建委1401室,联系人:周长洪,电话:67188920);

 

  2.招标管理先进单位及工作者、招标代理先进单位由市建委招投标处受理(市建委1511室、联系人:郎继斌,电话:67885515);

 

  3.市政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及工作者由市建委城建处受理(市政中心316室,联系人:毕道明,电话:18838217555);

 

  4.建筑业先进企业及个人(不含检测、预拌混凝土、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企业)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万通街心怡路正岩大厦18楼,联系人:王振,电话:68976903);

 

  5.检测及预拌混凝土先进企业及个人由市质监站受理(市质监站检测科709室,联系人:彭超,电话:67881612)。

 

  (四)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自荐活动,并按时向受理部门申报自荐材料。逾期未申报先进材料的,不得列入评选名单;凡未评为市级先进的,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以上先进对象。

 

  附件:1.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建筑业先进管理单位申报表

 

     3.建筑业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5.优秀企业经理(项目经理)申报表

 

     6.优秀工程总监(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7.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表


附件:2016年度建筑业管理评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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