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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5/4/8 9:49:48点击次数:
郑州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检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建教[1997]117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工作,完善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证书管理,维护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全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排和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持证比率要求,核实各建筑企业一线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清理作废岗位证书,建立准确、完整的一线操作工人持证人员档案,为下一步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网上查询做好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进行复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凡持有经我站培训鉴定合格发放的各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包括普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施工生产的人员均属这次复检范围。
二、程序和内容
《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复检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4月15日—5月5日):各企业按要求填报《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汇总表》(附件),收集2014年1月1日前发放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上报我站。
第二阶段(2015年5月6日—5月20日):我站将对各企业上报的《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汇总表》(附件)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原件进行汇总、核查。对核查合格的证书加盖“郑州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技能岗位证书复检专用章”,未参加复检的证书一律视为无效证书。
第三阶段(2015年5月20日—6月10日):我站将复检合格的证书汇总,上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几点要求
1、各企业对本次证书的复检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检工作顺利进行。
2、持证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进行复检。
3、从2015年1月1日起,《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每两年进行复检一次,不参加复检的证书将视为无效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斌 毛钦淼
联系方式:67188970 67188998
附件:《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汇总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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